调价通知函
2017-4-5 14:01:33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联源电气的支持与信赖!鉴于国家税务下发的《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》[见财税(2015)16号文件],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酸蓄电池按4%税率征收消费税。根据实际情况,我公司决定即日起对电池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,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行。望各位客户朋友们相互理解并继续支持!
关于此次电池调价,如有疑问,请致电浙江联源电气有限公司商务部。联系电话:0577-62628818